本报讯 7月1日起,我国第一部规范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行政规章 《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开始实施。
对此,许多网民表示新政将网络交易纳入法制化轨道,今后网上购物将更放心。
《办法》让网店卖家不再虚拟
《办法》对网络商品经营者和网络服务经营者的义务、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经营者的义务、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监督管理等进行了规定。违反这一《办法》有关规定的,最高可被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根据《办法》,通过网络从事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自然人,应当向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经营者提出申请,提交其姓名和地址等真实身份信息。具备登记注册条件的,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
《办法》规定,消费者要求网络商品经营者和网络服务经营者出具购货凭证或服务单据的,经营者应当出具。电子化的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可以作为处理消费投诉的依据。
同时,《办法》还注重保护消费者的隐私和信息安全,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经营者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护涉及消费者个人信息的数据资料信息的安全,非经交易当事人的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转让、出租或者出售。
实施“实名制”买卖双方可双赢
记者了解到,“实名制”目前对大部分网店没有太大影响。在此之前,淘宝网、拍拍网等网上交易平台已经实现了实名制,网店经营者在申请开店的时候,必须提交个人的身份信息。
对于网店实名制的实施,许多网民表示支持,认为今后选择网络购物将会更放心。
业内人士称,网店实行实名制对买卖双方来说都是双赢。“网店有了正规的牌照,消费者可以随时查到网店的牌照,增加对网店的信任,这样可以吸引更多的消费者选择网上购物”已有多年网购经验的网民李幼仪表示,增加了这道强制程序,网络交易摆脱了“无法可依”的尴尬局面。
但也有不少店主表示出顾虑。网购受欢迎就是因为物美价廉,实名之后就会像实体店一样进行税务登记等,经营成本增加,价格上涨,消费者会不会大量减少。
业内人士对此表示,新政实施对电子商务产业本身是种激励,这也说明了社会对网上购物的认识更加成熟和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