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首次公开发行A股投资风险补充公告

添加时间:12-04-18   添加人:68cwdadmin  点击:

保荐人 (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相关规定,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人民网”)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保荐人(主承销商)”)已于2012年4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刊登了《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投资风险特别公告》。现根据监管部门进一步揭示风险的要求,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就本次发行新股投资风险做出以下补充公告:

1、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2012年4月13日(T-3日)完成。经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区间为20.00元/股-22.50元/股。

2、发行人所在行业为计算机应用服务业,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平均市盈率为43.87倍(2012年4月13日),本次发行价格区间对应的发行后市盈率为46.13倍-51.89倍,较行业平均市盈率溢价5.15%-18.28%,存在未来发行人估值水平向行业平均市盈率水平回归、股价下跌给新股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3、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量为52,702.41万元。按照本次发行确定的价格区间20.00元/股-22.50元/股计算,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约为138,211.38万元-155,487.80万元,超出发行人已确定的项目总投资金额85,508.97万元-102,785.39万元,超出比例为162.25%-195.03%,存在较多的超募资金。

目前发行人对超募资金没有明确的使用计划,超募资金将按规定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虽然超募资金产生的利息一定程度上将有助于降低总体财务费用,但是目前不能带来业务收入的直接增长。未来发行人将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和业务发展整体战略规划,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后合理使用本次发行超募资金,董事会将在《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披露超募资金的使用情况和效果,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中对此发表核查意见。

由于存在较多的超募资金,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人的现金及净资产将有较大幅度增长,不仅将对发行人资金管理运营及内部控制提出严峻挑战,而且短期内如果业务不能同步增长,存在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出现较大幅度下降的风险,以及发行人估值水平下调、股价下跌给新股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4、本特别风险补充公告并不保证揭示本次发行的全部投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郑重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提示和建议投资者充分深入地了解证券市场蕴含的各项风险,根据自身经济实力、投资经验、风险和心理承受能力独立做出是否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决定。

发行人: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4月18日